中农立华近日对外宣布,其筹划已久的收购台州农资股份计划已正式终止。此前,该公司曾计划通过现金或其他方式,收购台州农资七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不少于50%的股份。
据了解,中农立华与台州农资的七位自然人股东陶维康、金果夫、刘海布、王伟民、胡精良、黄伟胜、江志坚,曾于今年5月20日签署了《股份收购意向书》。自意向书签署以来,双方积极推进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并就交易涉及的各项核心条款进行了多次深入讨论。然而,尽管双方付出了诸多努力,但在现阶段仍未能就部分关键条款达成最终一致意见。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过友好协商,中农立华与上述自然人股东一致同意终止《股份收购意向书》。这一决定意味着,中农立华原本希望通过此次收购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强客户黏性的战略计划暂时搁浅。
中农立华主要从事农药流通与植保技术服务,业务涵盖农药原药、制剂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同时为种植户提供作物健康解决方案和技术指导等服务。而台州农资则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技物结合的服务模式,在农业客户中享有良好口碑。其业务模式包括连锁配送、代理分销和大农户直销等,拥有多项国家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特别是在水稻籼粳杂交育种领域具有显著优势。
对于此次收购,中农立华曾寄予厚望,认为这将有助于公司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和客户动态,快速提升在浙江及周边地区的市场渗透率。同时,台州农资的业务与公司作物健康板块有望形成高效协同,进一步扩充产品及服务范围,提升市场响应速度和品牌影响力。然而,随着收购计划的终止,这些预期的战略效益也将无法实现。
尽管如此,中农立华表示,公司仍将继续寻求与台州农资的合作机会,并保持密切沟通。未来如有进一步的合作意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方面,中农立华今年前三季度表现出“增收不增利”的特点。根据三季报数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5亿元,同比增长5.11%;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1亿元,同比下降13.63%。这一业绩表现反映出公司在扩大规模的同时,盈利能力面临一定挑战。
截至11月17日收盘,中农立华股价报13.95元/股,总市值为37亿元。市场对收购终止的反应尚待观察,但公司表示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市场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