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关于寺庙“金灰”失窃的案件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审理。据悉,被告人杨某某与周某某在2024年末至2025年初的短短数月间,频繁潜入寺庙,将目标锁定在燃烧炉内的“金灰”上。
具体而言,杨某某在多次行动中盗取了总计282斤的“金灰”,经评估价值达6208元;而周某某则盗取了164斤,价值3389元。两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寺庙的财产安全。
经过法院的细致审理,认为杨某某和周某某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均达到较大标准,因此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周某某在过往已有犯罪记录,此次作案被认定为累犯。
在综合考虑了案件的具体事实、情节以及两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后,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杨某某和周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被处以相应的罚金。
该案件不仅揭示了部分不法分子对宗教场所财产的觊觎之心,也再次提醒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宗教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