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新百(股票代码:600682.SH)的股价经历了一场波动,特别是在8月22日,股价在冲高后有所回落,最终报收于8.65元/股,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46%。
这场股价波动的背后,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南京新百及其管理层的一系列纪律处分决定的披露。8月21日,上交所发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南京新百的三任董事长因未能及时披露公司的担保和关联交易等重要信息,而集体受到了处罚。
具体而言,南京新百在对外担保事项上存在明显的信息披露滞后。据查,南京新百的子公司南京新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分别提供了20.95亿元、13.76亿元、15.37亿元和19.49亿元的对外担保;而另一子公司泰州丹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和2020年,也分别提供了5.31亿元和5.47亿元的对外担保。然而,南京新百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南京新百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上同样存在信息披露违规。三胞集团作为南京新百的控股股东,在2017年7月和8月期间,通过南京新百的子公司以往来款形式间接占用资金合计4.92亿元,尽管在当期收回,但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期间资金占用,而南京新百并未按规定披露这一情况。
更令人惊讶的是,南京新百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还未能按规定报送关联人名单。2017年和2018年,南京新百的子公司与南京荥炜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方矩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了高达19335万元的交易,与南京雷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也通过其他公司发生了9000万元和10750万元的交易。然而,三胞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未能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导致南京新百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关年报中予以披露。
因此,上交所对南京新百、控股股东三胞集团以及南京新百的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袁亚非、时任董事长翟凌云、时任财务总监潘利建和唐志清、时任副总裁钱静等人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长杨怀珍予以通报批评。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新百的实际控制人袁亚非早在2024年4月就曾因涉及宏图高科的信息披露违规案被证监会处以200万元罚款,并被实施十年市场禁入。当时,还有19名高管同时受到了处罚。
南京新百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为百货零售的上市公司,旗下拥有新街口百货商店等实体零售门店,并涉足健康养老等业务领域。然而,从最近的业绩表现来看,南京新百似乎面临着不小的挑战。根据南京新百发布的2025年一季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69亿元,同比下降0.70%,归母净利润1.29亿元,同比下降0.96%。而在2024年全年,南京新百实现营业收入67亿元,同比增长1.98%,但归母净利润仅为2.30亿元,同比下降46.10%,扣非净利润也同比下降了43.99%。
南京新百的股价波动和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无疑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小的担忧。未来,南京新百将如何应对这些挑战,重建投资者的信心,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