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通过对“微拍堂”(杭州微拍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2024年电诉宝受理的全年真实用户投诉案例大数据分析,公布了“微拍堂”2024年电诉宝消费评级数据、年度投诉数据及典型案例。
据企业库显示,微拍堂隶属于杭州微拍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8日,注册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法定代表人为林志明。
一、微拍堂用户投诉数据出炉:获16次“建议下单”评级
据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蘑菇街”共获得16次消费评级,14次为“建议下单”,2次为“谨慎下单”,2024 年整体消费评级为“建议下单”评级 。
二、“微拍堂”2024年度电诉宝投诉数据
2.1 消费问题分布
根据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微拍堂”存在问题主要为霸王条款(30.556%)、售后服务(11.111%)、商品质量(11.111%)、退款问题(11.111%)、网络售假(8.333%)。
2.2 投诉地区分布
根据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2024年投诉“微拍堂”的用户主要集中地区为山东省、安徽省、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省、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
2.3 投诉性别分布
根据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投诉“微拍堂”的男性比例为83.333%,女性比例为16.667%。
2.4 投诉金额占比
根据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用户投诉“微拍堂”的消费金额主要在1000-5000元(36.111%)、100-500(16.667%)、0-100元以上(13.889%)、500-1000元(13.889%)区间。
三、典型案例披露
用户投诉“微拍堂”竞拍货品货不对版 商家以低价为由推脱
5月3日,重庆市何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4月30日在微拍堂竞拍得铂金灰珍珠,但收到的货品与商家描述严重不符,货不对版。商家宣传为超级强光近圆极微瑕,实际却是花皮加暴晒裂纹,单颗珠子泛白。与商家沟通无果,其以低价为由推脱。商家打着拍卖名义,疑似以价格定真假,欺诈消费者。虽注明天然无瑕及看细节图,但货品与细节图完全不符,实属挂羊头卖狗肉。
用户投诉“微拍堂”单方面下线功能致推广受阻 要求退款联系客服无果
7月17日,山东省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3年在微拍堂上做了青竹推广,充值了2040.74元。由于微拍堂单方面下线了青竹推广的一些功能,致使李先生没法继续做了,要求微拍堂退还充值,多次和微拍堂客服交流未果,微拍堂以青竹推广充值金不退为由不退钱。李先生认为微拍堂有错在先,应退款、付息及违约金,并为其虚假宣传道歉。
“微拍堂”霸王条款引争议 用户要求退货退款遭拒
8月22日,海南省孟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8月15日在微拍堂购青花籽料手镯,页面显示售出不退,但卖家承诺可退。20日收货后,疑有化学加工,联系卖家同意退货,但客服拒绝,仅补偿30元。孟女士认为平台霸王条款造成强制交易,要求全额退款并退货,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平台违法行为。
“微拍堂”擅自改价增费 用户保证金被扣无发票
9月26日,河南省朱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9月12日,微拍堂参拍宠物龟活动,竞拍前商家显示保证金10元无运费,中拍后却改保证金为30元并增11元运费。因仅朱先生一人竞拍,商家出尔反尔致朱先生中拍未要。9月21日,微拍堂扣朱先生30元保证金且未开发票。多次要求无果,朱先生认为微拍堂的行为侵害公平交易及获取消费凭证权益。
用户投诉“微拍堂”混淆费用 拒退店铺技术服务费
12月11日,福建省徐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12月10日晚于微拍堂app进行实名认证,微拍堂条款混淆所谓“店铺技术服务费”和“店铺保证金”费用,徐女士在付款1800元后又提示需缴纳1000元店铺保证金,后进入平台发现找不到可以退款1800元的地方,徐女士认为微拍堂此举严重侵犯了其知情权,希望平台给予退还“店铺技术服务费”,联系客服后客户反复回复“不可退还”。
四、2024年全国数字零售消费评级榜出炉
在“2024年全国数字零售消费评级榜”中,途虎养车、找靓机、苏宁易购、蘑菇街、转转、微拍堂、有赞、唯品会、抖音、红布林获“建议下单”评级;京东获 “谨慎下单”评级;小红书、万表网、国美、拼多多等获“不建议下单”评级;淘宝、店宝宝、交易猫、天猫、闲鱼、盒马、叮咚买菜、孔夫子旧书网、快手、拍机堂、爱回收、抖店、阿里巴巴、美团优选、朴朴超市、微店、二三良作、微 信视频号等获“不予评级”评级。
网络消费纠纷调节平台“电诉宝”,携手“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即将发起“2025第十四届网络消费315调查行动”,并将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
行动通过:1)系列数据报告发布,辨别“刺客”平台;2)发起主题调查行动,看清网络消费“雷区”;3)发布315消费预警 避免雾里看花;4)电诉宝“云315”平台联动千家网络公司,为用户“保驾护航”;5)典型案例曝光,避免“重蹈覆辙”;6)全国近3000媒体记者舆论监督倒逼行业健康发展等六大方式,推动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再塑清朗网络消费环境贡献绵薄之力。
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