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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拒跳年会舞被辞?劳动者权益何以保障?

   时间:2024-12-26 10:01:10 来源:ITBEAR作者:赵云飞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随着年终的临近,各大公司纷纷举办年会以庆祝一年的辛勤工作。然而,近日杭州一家健康管理公司却因年会舞蹈排练引发了一场风波,导致一名女员工被辞退,这一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

事件的主角是王女士,她在该公司下沙门店担任美容师一职。据王女士回忆,某天她连续工作了12小时后,于晚上9点准备下班。然而,此时领导却要求她留下排练年会舞蹈。疲惫不堪的王女士因未提前收到通知,选择直接回家休息。

这一行为随即引起了门店主任的不满,并向上级进行了汇报。次日,公司在微信工作群中对此事进行了讨论。王女士在群中提出,希望公司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临时通知,以免员工身体吃不消。她的这一建议却似乎触怒了管理层。

随后,王女士被门店经理叫去谈话。经理提出,她可以选择留在原门店或调往其他门店,但无论去哪里,都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安排,并禁止在群内发表任何意见。面对如此苛刻的条件,王女士无奈选择了辞职。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公司随后发布了一份辞退公告,列出了三条辞退理由,包括对客户不负责任、不服从公司安排以及在群内顶撞领导等。

对于这份辞退公告,王女士感到既震惊又无奈。她表示,自己只是正常辞职,为何会遭遇如此对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她决定收集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

那么,公司要求员工下班后排练舞蹈究竟是否合理呢?对此,有律师指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而王女士当天已经连续工作了12小时,远远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因此,公司要求她下班后继续排练舞蹈显然属于额外要求,其合法性值得质疑。

律师还表示,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符合一定条件。而王女士在群内的言论并未构成语言暴力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相反,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她完全服从管理、不在工作群发言等要求反而显得不合常理。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劳动合同和企业文化的思考。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文件,但绝不是“卖身契”。企业应该尊重员工的个人权益和合理建议,而不是通过强制和威胁来管理员工。只有建立在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的劳资关系才能长久且健康。

与此同时,一项关于职场人对年会期待的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职场人并不期望举办年会。其中,一线城市职场人的这一比例更是高达54%。不少网友表示,年会表演节目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全方位的负担,从构思到排练再到表演都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或许,简简单单吃个饭、安排个公平的抽奖活动、发些红包,然后让员工早点回家陪伴家人,才是更受员工欢迎的年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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