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佛冈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案件,案件细节令人唏嘘。据悉,原告于2022年初以88万元的市价从被告手中购得一处房产,并于同年9月入住。然而,平静的生活并未持续太久,2023年底,原告偶然从邻里间得知,该房屋曾发生过被告前妻服毒自杀的事件。
原告对此深感震惊,随即向被告求证,得知此事件确实发生在2018年。这一消息给原告及其家人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阴影,原告甚至因此出现了睡眠障碍,并得到了医院的正式诊断。为了家人的健康考虑,原告一家无奈搬离了这处曾经期待已久的新居。之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希望退房退款,但均遭到被告的拒绝。
无奈之下,原告选择将此事诉诸法律,请求法院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购房款及赔偿相关损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被告在出售房屋时未如实告知房屋内曾发生过自杀事件,这一行为构成了对原告的欺诈。基于此,法院依法作出了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全额退还购房款并赔偿原告相关费用的判决。
然而,被告对此判决并不服气,随后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清远中院在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合理合法,遂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