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涉及多家券商的财务造假诉讼案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12月16日,光大证券(601788.SH)、华西证券(002926.SZ)以及国海证券(000750.SZ)纷纷发布公告,披露它们因金通灵(300091.SZ)的财务造假行为而被投资者集体起诉。
据公告内容,这起诉讼案源于金通灵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遭受了经济损失。10名投资者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通灵赔偿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在内的总计75.64万元,并请求其他被告对金通灵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其他被告中,就包括了上述三家券商。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决定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同时,法院还明确了两个权利人范围,即在不同时间段内买入并持有金通灵股票的投资者,均有资格参与诉讼。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的姚国文律师表示,符合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均可参与此次诉讼,但具体判决结果还需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理。他还提到,金通灵及其他案件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结果将最终确定权利人范围。
此次被起诉的三家券商,在各自的公告中均表示,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拟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因此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今年券商首次卷入此类官司。早在今年5月,江苏证监局就对光大证券、华西证券、国海证券以及东吴证券发出了监管措施文件,指出它们在金通灵相关项目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勤勉、持续督导意见不实等问题。其中,华西证券更是被暂停了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其余三家券商则收到了警示函。
除了金通灵案,今年还有其他券商因财务造假问题被投资者起诉。例如,广发证券和东兴证券因美尚生态(已退市)财务造假而被列为索赔诉讼案的被告;中安科与招商证券之间也因财务造假问题相互提起了诉讼索赔。
这些案例再次凸显了券商在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方面的责任重大。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券商需要更加审慎地履行职责,确保所承销和保荐的项目真实、准确、完整,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投资者而言,面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应提高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对象,避免盲目跟风炒作,以减少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