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讯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开出4张罚单,剑指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安财险”)宁波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华安财险宁波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以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公司因此被罚款54万元。
具体到个人,时任公司高管也因不同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周彭松(时任业务发展部经理)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尹松(时任计划财务管理部副经理)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徐苏宁(时任总经理助理兼非车险业务部门负责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此次处罚再次表明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为其他保险机构敲响了警钟。保险机构应以此为鉴,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确保业务数据真实、保险条款和费率使用合规,以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保险从业人员也应提升合规意识,避免因个人违规行为给公司和自身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