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等五部门和单位印发《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暂时进境修理试点的监管方案》。其中提出,严格货物流向管理。暂时进境修理货物原则上应当在办理进境手续时明确修理后货物去向,海关按保税维修方式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