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上海市消保委”)针对“双十一”电商大促期间的“先用后付”新型支付方式提出了一系列消费者关切的问题。这一支付方式在多个头部电商平台被广泛推广,允许消费者在无需提前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先体验商品,满意后再进行付款。
据消费者反馈,部分平台在用户未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默认开通了“先用后付”功能,导致用户在未进行支付确认的情况下直接下单。许多消费者表示,他们原本只是想收藏商品或加入购物车以便比价,却意外完成了购买,甚至出现了未及时付款而被收取违约金和逾期费用的情况。
上海市消保委通过模拟消费者体验发现,尽管“先用后付”提供了购物便利,但也存在显著问题。例如,该支付方式改变了传统的结算流程,容易引发误操作,导致不良消费体验。“先用后付”背后的金融授信机制并未得到平台充分说明,消费者可能面临逾期费用和信用损失的风险,而平台在这方面的提示并不足够。
消费者还反映,取消“先用后付”功能十分困难,关闭入口隐蔽且操作复杂,有时即使找到了关闭路径,也因存在未完成的订单而无法关闭。
上海市消保委强调,作为新的支付模式,“先用后付”确实促进了交易便利性,但平台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明确告知相关权利和义务,充分揭示风险,并提供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