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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跳转链接诱导消费?中消协:用户有权“一键关闭”广告

   时间:2024-11-02 09:01:52 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顾雨柔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不明链接跳转何时休?”

11月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发文称,近期不少消费者反映不明链接跳转导致的相关消费问题,其中包括付款跳转链接与跳转后付款内容不同。

具体而言,某些应用软件中,弹窗提示消费者付费提升音画品质等服务质量,点击后却显示更高价位套餐或续费会员;还有些应用软件中,弹窗提示低价的内容,点击付费链接后,页面却以不明显、较小字体勾选了“将以正常价格自动续费”。

对此,中消协认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应受到尊重。消费者点击链接后跳转的界面与消费者的点击意图不符,是某些平台经营者不顾消费者的需求而强制弹出无关链接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尤其是在点击付款链接后,其实质付款内容与链接描述不符,启动弹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仅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还有可能进一步导致消费者损失。”中消协表示。

中消协发文。

此外中消协指出,有用户反映被强制跳转到广告链接,甚至多次跳转无法回到初始页面。

据了解,某些应用软件在开启页面推送广告时,存在没有关闭选项按钮、需要计时才能关闭或者默认手机晃动直接打开广告链接等问题。某些购物软件或购票软件需要转发他人助力,点击链接后反复跳转到购物、返现等无关页面,且难以回到初始页面。还有一些阅读软件强制要求观看视频广告,个别支付软件利用领取优惠券,诱导点击弹出与本次支付服务无关链接。

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不论是强行弹出无关链接、影响消费者应用软件的正常使用,还是无序设置弹出、难以实现永久关闭,都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侵犯了消费者正常使用网络的权利。

中消协提醒,《广告法》第四十四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互联网用户“一键关闭”的权利。平台经营者的互联网广告链接弹出应当探索良性发展模式,而不是以无视法律规定,牺牲消费者权益的方式牟取不当利益。

针对这些问题,中消协建议,经营者不能因为不明链接所能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而无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滥用大数据对消费者进行非法分析。而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承担应尽义务和责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监管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建立红黑榜单模式,对经营者进行红榜激励黑榜加压;进一步提高科学技术管理能力,主动就不明链接跳转问题进行捕捉与整治。

对于广大消费者,中消协提醒,在面对不明链接时应提高警惕。尽量不点击链接,在不小心误触或被强制弹出不明链接后,仔细甄别跳转后的信息内容,不要盲目操作。在遇到此类问题后,可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用好手中的监督权。

采写:南都记者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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