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某些“影评人”圈子炸锅了。我这里用双引号,实在是因为我感觉它们不配称之为影评人。某些“影评人”圈子为什么炸锅了呢?因为胡玫导演要起诉两位影评人,而某些“影评人”觉得,胡玫导演虽然没起诉它们,但是,因为要起诉这件事情,而造成了对于它们的不尊重。某些,在这里,尤为重要。我想,真正铁骨铮铮的影评人,则不会炸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8月19日的时候,胡玫导演发动态内容,简述了自己执导《红楼梦之金玉良缘》的心路历程,并且说出了自己的愁苦,怎么电影上映之后,那么多没看过就来差评的呢,最后,胡玫导演列举了两个账号,表示,正在让律师做证据保全,准备起诉。
也正是因为胡玫导演要起诉这两位影评人,造成了某些“影评人”圈子炸锅。某些“影评人”圈子拉帮结派,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这群混色,跟二流子没啥区别。这些影评混子,对胡玫导演展开口诛笔伐,实在是丢人现眼的事情。
我认为,胡玫导演要起诉两位影评人,应该是文明导演,用了最文明的处理方式。编剧、导演、制片人和演员等等,拍摄完成了一部影视剧作品。作品上映了,上星了,上线了,和观众们见面了。这个时候,影评人和剧评人的工作开始了。影评人剧评人要用自己的理论知识,来聊这部作品。
而在聊的时候,就一定会面对差评或者好评的问题。给好评的时候,往往是皆大欢喜的。给差评的时候,肯定会有编剧、导演或者演员方、制片方不高兴了。这个时候,不高兴的一方,有没有义务容忍这些评论呢?当然,能够容忍住,不发声,是一种选择。但是,如果不能容忍呢?也可以有别的路径可走。
比如说,电视剧《无所畏惧》上星播出的时候,我便写文章论述过它故事当中很多不合理的桥段,认为这部戏质量不佳,不太像赵冬苓编剧这种大牌编剧自己写的。该剧的编剧赵冬苓老师,也没让着我,直接拿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挂我的东西,还冷嘲热讽,说我诅咒她早死。
我当然不会诅咒她早死啊,这是道德常识啊,谁会没素质到这种程度呢。我当然也不让着赵冬苓。像《无所畏惧》那种烂剧,我按理说评论一篇,也就可以了。因为赵冬苓不接受批评,我便拿这部电视剧当中的桥段,持续找例证,证明叙事逻辑上的不合理性。结果,《无所畏惧》被找出了几十个叙事逻辑上不合理的地方。最后,赵冬苓灰溜溜删除了挂我的内容。我想,她也是要面子的人,毕竟,读者们按照她挂的内容,按图索骥,能读到我论证她写的《无所畏惧》各种叙事逻辑不合理的文章,尴尬的,就只有她自己了。
说这个我经历过的例子,实在是想证明,编剧导演遇到差评的时候,是可以和影评人剧评人正面刚的。当然,赵冬苓《无所畏惧》这次,是剧作自身水平太差,老赵没刚过我。但是,老赵还是相对文明的,也就是文字上正面刚了一下,没干别的。
我再加一个例子。我曾差评过某电视剧,然后,就接到过一个自称制片人(工作人员)的电话,拿黑社会来威胁我啊,要派古惑仔来杀我啊。这其实就不是文明的方法了,就不如赵冬苓老师“挂我”文明了。影评剧评,还是文字上的交流,拿古惑仔来,那就是咏春叶问和日本鬼子之间的切磋了。
面对差评,编剧导演等等,当然没有容忍的义务,可以选择文明的方式回应。像胡玫导演这样,走法律程序,就是非常文明的一种办法。如果影评人剧评人行得端写得正,就不会惧怕什么“法庭见”。
我有个文明的建议,面对作品被差评,编剧导演们可以走司法程序,也别搞什么天价赔偿等等,就要求公开道歉即可。这就不算是编剧导演仗着自己有钱而欺负人了。在法庭上,编剧导演可以论证影评人剧评人的差评是错误的。影评人剧评人也可以反证自己的文章的正确性。在法律范畴内搞论点、论据和论证,是非常有价值的。
大家都这么来,影评环境、剧评环境,也就文明了。某些“影评人”惧怕“法庭见”,难道是心里有鬼?难怪它们要炸锅。我说这话,实在是因为,写了二十几年影评剧评了,接了不少“古惑仔”电话了,真的想有个文明的交流环境。法庭见,是胡玫导演带给影评圈的一股清风。真正有正义感的影评人,都是支持胡玫导演这种做法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