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8月20日消息,近日,应急管理部针对《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旨在探讨如何有效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
会上,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就如何确保奖励机制能够切实激发员工积极性这一问题,提出了两大核心观点。他强调,首要的是企业必须真诚实意地实施奖励。无论是一般隐患还是不构成隐患的安全问题,一旦被发现并核实,都应给予相应的奖励,而对于重大隐患则更应给予丰厚的奖励。简而言之,奖励的大小应与隐患的严重程度相匹配,同时,企业应大力宣传这种奖励机制,营造浓厚的参与氛围,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据ITBEAR了解,李豪文司长还指出,车间班组层面的真正鼓励同样至关重要。仅仅依靠企业高层的管理是不够的,必须将这一机制落实到每一个车间和班组。车间主任和班组长应积极鼓励员工报告隐患,避免出现表面上支持而实际上却阻碍机制运行的情况。因此,企业需特别关注车间班组的实施情况,对表现突出的车间班组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提高其积极性,并确保内部报告机制不会沦为内部举报。
综上所述,要确保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有效运行,不仅需要企业在奖励上的真诚投入,还需要在车间班组层面实现真正的鼓励和支持,从而激发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的积极性,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