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反中乱港分子黄之锋因“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被送上法庭。在庭审过程中,黄之锋当庭承认了所涉罪行。
据了解,现年29岁的黄之锋此前已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被判刑。2024年11月19日,法院对其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8个月,目前他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然而,法律并未因其服刑而停止对他的追责。
此次被起诉的罪行涉及黄之锋在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的行为。据指控,他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共同策划,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及人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安全法律,对香港的稳定与繁荣构成了威胁。
2025年6月,黄之锋在狱中因涉嫌本案被再次逮捕并起诉。此次庭审,他选择了认罪,这一决定无疑是对其过往行为的深刻反思与悔悟。法院将根据其认罪态度及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