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美药业(600518.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份《民事判决书》,此前针对财务造假案相关责任人提起的追偿权纠纷案迎来一审判决结果。这一判决标志着这起震动A股市场的重大财务造假事件进入新的阶段。
根据判决内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及其妻子、原副董事长许冬瑾需向公司赔偿13.96亿元;原董事会秘书邱锡伟在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需在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此次判决涉及两起案件,其中一起为康美药业对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提起的追偿案,涉案金额约26.08亿元;另一起为对正中珠江提起的追偿案,涉案金额3.41亿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马兴田、许冬瑾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康美药业赔偿139,643.48万元,邱锡伟对其中14,171.17万元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正中珠江则需对前述案件中14,069.21万元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康美药业此次索赔总额约26.08亿元,法院实际支持的直接赔偿金额为13.96亿元,另有约2.83亿元的补充清偿责任。公司方面表示,目前判决尚未生效且处于上诉期,后续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这起追偿案的源头可追溯至2018年12月。当时,康美药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财务造假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经调查发现,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存在系统性财务造假行为,三年累计虚增货币资金近890亿元,其中2016年虚增225.8亿元、2017年虚增299.4亿元、2018年虚增361.9亿元。这一造假规模创下A股市场历史纪录。
2020年5月,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21年11月,广州中院对康美药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判决,要求公司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9亿元,马兴田、许冬瑾等6名责任人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正中珠江同样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高管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
刑事处罚方面,2021年11月17日,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许冬瑾及其他11名责任人因参与证券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康美药业通过现金、股份、信托权益等方式向投资者完成约24.59亿元赔付,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9日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22年4月,公司正式向法院提交追偿立案资料。
对于当前股东而言,此次判决若能最终执行到位,追偿所得将直接补充上市公司资金,部分抵消此前赔付造成的损失。然而,判决执行仍面临两大挑战:一是被告方可能提起上诉导致二审改判,二是主要责任人偿付能力存疑。其中,马兴田自2022年8月起已被法院执行超30亿元,其剩余可执行资产规模成为13.96亿元判决能否兑现的关键;正中珠江作为曾服务近百家上市公司的老牌审计机构,在康美案后业务全面崩塌,其执业证书已于2022年7月被注销,实际偿付能力同样受到质疑。
这起跨越近八年的案件,从2018年底造假事发,到2021年集体诉讼和刑事判决,再到如今追偿案一审判决,持续引发市场对财务造假惩戒机制的关注。虽然监管部门"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的监管目标正在通过民事追偿程序逐步实现,但13.96亿元赔偿款从判决到实际到账仍需跨越多重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