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高收益城投债主要集中发行于2020年至2023年期间,发行人资质普遍偏低,以AA级为主,占比达71.9%。从期限结构来看,7年期债券占比最高,达到54.57%。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在当前"资产荒"的环境下,这类债券因其收益稳健性而备受青睐,成为不少机构博取超额收益的"压舱石"。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市场融资成本持续下降,部分高息债券发行人开始主动调整票面利率。近期,重庆长寿投资发展集团和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集团分别将旗下中期票据的票息从6.70%和6.78%大幅下调至1%。更引人注目的是,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将"23益阳城投MTN002"的票面利率一次性下调576个基点至0.1%,同时向投资者开放回售申请。
市场专家指出,这类可调整利率的债券通常包含特殊含权条款,最常见的是"回售权+调整票面利率"的组合设计。这种条款安排既保护了投资者利益,也为发行人提供了融资成本调整的空间。数据显示,在733只高息城投债中,有451只为含权债,规模达1287.49亿元,这意味着未来可能有更多高息资产面临利率调降。
债券回售条款本质上赋予投资者一项欧式看跌期权,允许其在特定条件下以约定价格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业内人士解释,投资者行使回售权通常基于三种情形:市场利率上升导致债券相对收益下降、债券市价低于回售价格存在套利机会,或是需要调整投资组合。在当前利率下行周期中,发行人下调票息以降低融资成本的做法,可能促使投资者因收益不足而选择回售。
不过,并非所有含权债都能随意调整利率。券商人士表示,票息调整通常需要满足合同约定的回售日条件,例如3+2期限结构的债券只能在3年后触发重新定价机制。利率调整还需考虑发行人与投资者的协商结果。如果市场上缺乏替代的高收益资产,投资者可能会选择接受利率下调带来的收益损失,而非行使回售权。
从发行人角度分析,回售条款意味着潜在的集中偿付压力,特别是在融资环境趋紧时,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市场观察人士提醒,随着高息债券存量逐渐减少,这类资产的稀缺性将进一步凸显,投资者需要平衡收益诉求与风险承受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