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某科技集团近日发布的一则内部通告引发关注。通告显示,一名试用期员工因多次在工作时间长时间滞留卫生间使用手机,被公司扣除当月绩效2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为佐证处理决定,通告中附有该员工在卫生间内使用手机的照片。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接受采访时证实了通告内容的真实性,但特别强调公司并未在卫生间安装监控设备。据其介绍,涉事照片系管理人员通过门缝拍摄所得,目的是记录员工违规行为。该负责人透露,被处分员工处于试用期阶段,近期多次出现脱岗现象,管理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其长时间滞留卫生间。
针对网络流传的"公司在卫生间安装监控"等传言,该负责人表示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备案。他解释称,公司对员工隐私保护有明确规定,此次处理仅针对个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目前涉事员工已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暂未收到其提出的异议或申诉。
劳动法专家指出,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员工,但需注意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门缝拍摄员工照片作为处理依据,可能涉及侵犯隐私权问题。建议企业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应优先采用口头警告、书面记录等合规方式,避免因证据收集不当引发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