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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高管职场性侵获工伤认定后被开除,索赔250万再开庭,年薪曾达百万

   时间:2026-04-21 19:13:20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一场备受关注的劳动争议案件即将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案件当事人崔丽丽,曾是某公司销售总监,因出差期间遭遇职场性侵,后被认定为工伤,却在康复期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为由开除,如今她向公司提出总计250余万元的赔偿诉求。

时间回溯到2023年9月,崔丽丽受公司安排前往杭州出差。在完成商务宴请后,她因醉酒陷入无意识状态,次日凌晨竟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豪的性侵。这一恶性事件给崔丽丽带来了巨大的身心创伤,她不得不暂停工作接受心理治疗。

2024年4月,司法机关对这起性侵案件作出判决,法院认定王豪强奸罪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然而,刑事判决生效仅16天后,崔丽丽所在公司却以她“未遵守请假制度、无故旷工”为由,将她无情开除。这一举动让崔丽丽陷入了更深的困境,她不仅要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痛苦,还要面对失去工作的现实。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崔丽丽踏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她一边积极接受心理治疗,一边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2024年12月3日,好消息传来,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明确表示,崔丽丽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这在国内职场性侵案例中尚属首例,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在获得工伤认定后,崔丽丽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津南区劳动仲裁委经过审理,支持了她的这两项诉求。但双方均对裁决结果不满,随后向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这便有了此次即将开庭的劳动争议纠纷案。

崔丽丽在微博发文透露,此次开庭将重点审理多项内容。其中包括她的精神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待遇、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总计250万元。还将明确职工遭受工伤后企业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公司在她的停工留薪期强制开除是否构成违法解除等共计13项诉请。

崔丽丽表示,作为全国首例职场性侵获精神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她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这一路走来,我不仅是为自己而战,更是为所有遭遇不公的劳动者,为所有在黑暗中苦苦挣扎的受害者,争取一份应有的法律保障和尊严。”她的这番话,道出了无数受害者的心声,也让人们对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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