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的卢先生近日向媒体反映,自己在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担任急救车司机长达13年,却因拒绝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协议,遭遇工作边缘化,最终被口头辞退。这一事件引发了关于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认定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广泛讨论。
卢先生回忆,2011年他通过应聘成为医院急救车司机,入职时与医院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工作模式为“上24小时休24小时”,全年无休。2020年疫情期间,他因连续高强度出车被医院授予“最美逆行者”称号。然而,2024年1月,医院突然要求急救车司机与第三方物业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否则将停止安排出车任务。卢先生表示,自己为医院服务13年,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转为劳务派遣将失去原有保障,因此拒绝签署。
拒绝转签后,卢先生的工作待遇发生显著变化。工资明细显示,2024年1月前他每月可领取工资及奖金共计约七八千元,此后奖金停发,月工资骤降至2700元。医院虽在书面回复中称“仅停止驾驶救护车,但仍在岗”,但卢先生实际被要求每日打卡后只能在值班室待命,无法参与任何工作。2026年初,医院彻底停发其基本工资,并口头通知“不用再来上班”,同时取消了打卡权限。
卢先生还指出,医院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他透露,景华院区仍有3名急救车司机与医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年终奖等福利,而自己作为临时工入职的司机则无此待遇。对此,医院曾解释称,双方未就年终奖发放作出明确约定,且法律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因此不存在违法情形。
医院车队负责人回应称,此次改革涉及全院1000余名临时工,均需转为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他表示,卢先生等人入职时签订的是临时工合同,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医院一直按原模式发放工资。由于卢先生拒绝转签,医院担心用工风险,故未安排其出车。目前车队已重新招聘司机,因此“没有他们的岗位了”。该负责人还强调,转签后司机待遇实际有所提升,但卢先生等人仍坚持要求与医院直接签约,“这不太现实”。
针对此事,洛阳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工作人员表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事业单位,与劳动者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需以签订书面合同为依据。若未签订合同,则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动监察部门仅能处理无争议的普遍性问题,争议案件需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解决。工作人员特别指出,若劳动关系成立,医院将劳动者边缘化或口头辞退均属违法,必须出具书面解除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