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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人微信群合买彩票中507万 奖金分配起纠纷 法院判决平分后改判补付

   时间:2026-04-15 09:46:01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河南许昌一场因彩票中奖引发的朋友间纠纷,近日经法院审理后尘埃落定。四名好友通过微信群合伙购买彩票,在共同收获507万元大奖后,却因奖金分配问题对簿公堂,最终法院判决其中一人需向另一人补付78500元。

2025年2月,贾某甲创建了一个微信群,成员包括贾某乙、张某丁和贾某丙。四人长期约定,购买彩票的费用均摊,中奖后的奖金也平分。同年7月3日,贾某甲先行垫资140元购买了双色球彩票,并将彩票信息发至群内,随后其余三人各自向贾某甲转账35元。

次日,奇迹降临,这张彩票竟然中得507.9万元大奖。贾某甲前往兑奖后,税后奖金为500万元。按照四人之前的约定,每人应分得125万元。然而,贾某甲仅向贾某乙转账了106万元,并未按照约定全额支付。

贾某乙认为,自己应分得125万元奖金,扣除已收到的106万元后,贾某甲还应补足19万元差额。于是,贾某乙将贾某甲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的19万元。

面对贾某乙的诉求,贾某甲却提出了不同的说法。他辩称,贾某乙的35元出资是在彩票销售截止后8分钟才到账的,因此不应参与奖金分配。他还声称已经转账给贾某乙的106万元是出于“情分赠与”,并非按照约定支付。然而,贾某甲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还就其他问题产生了争议。贾某乙提出,四人之间存在一些共同消费支出,约7.9万元应从奖金中扣除。同时,他还曾同意从19万元差额中扣除10万元,用于抵消贾某甲的购车款以及其他经济往来款项。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微信群聊记录足以证明四人之间关于购买彩票和分配奖金的合意是有效的。在扣除共同消费支出后,贾某乙确实应分得125万元奖金。虽然贾某甲最初需补付19万元,但结合聊天记录等证据,贾某乙认可扣减10万元购车款等债务。因此,法院最终改判贾某甲需向贾某乙补付78500元。

贾某甲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认为,贾某甲的上诉理由并不成立,因此驳回了他的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网友感慨,巨额奖金往往能够暴露人性的弱点,“共苦易,同甘难”,朋友之间因为金钱问题而反目成仇的例子并不鲜见。有网友评论道:“小财聚人,大财散人。”这起案件再次提醒人们,在面对金钱诱惑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珍惜身边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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