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四起具有代表性的反家庭暴力案例,这些案例从不同角度展现了家庭暴力的多样形式,以及法律对此类行为的明确界定和严厉制裁。
在第一起案例中,赵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因张某的长期辱骂而走向破裂。张某婚后频繁酒后无故谩骂赵某,甚至在打麻将输钱后也以此发泄情绪。赵某不堪忍受,起诉离婚并要求张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庭审中,张某不仅承认了自己的辱骂行为,还发表了“女人不打不骂不听话”等错误言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并判令张某支付赔偿金。此案例表明,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同样属于家庭暴力,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起案例涉及长期限制配偶正常社会交往的问题。王某与赵某结婚后,赵某无端怀疑王某与异性有不正当关系,通过殴打、辱骂等方式禁止王某与异性交谈和外出活动。王某因此恐惧与异性接触,无法正常社交,最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和名誉权,还干涉了其人身自由,构成家庭暴力。法院依法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赵某对王某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并限制其限制王某的正常社会交往。
第四起案例则是对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再次施暴的严厉制裁。张某与王某结婚后多次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王某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签发保护令后,张某仍无视禁止性规定,再次到王某住所殴打王某及其近亲属。公安机关接警处理后向法院通报了张某的违法行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严重影响王某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情节较重但尚不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这一案例彰显了法律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