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男子深夜多次放火寻刺激 危害公共安全获刑三年二个月

   时间:2025-12-08 19:20:31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放火案件作出宣判,被告人陈某因多次在公共场所故意纵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这起案件因作案手法特殊、社会危害性显著,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2月至4月期间,陈某在苏州工业园区内连续实施五次纵火行为。其作案时间均选择在深夜或凌晨,作案地点涵盖公园、厂区、公交站台等公共区域。每次作案时,陈某均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干草堆、纸团等易燃物,并在现场停留观察火势发展。相关行为导致公园树木、厂区围栏及绿化苗木等公共财物遭受不同程度损毁,消防部门为此多次出动进行扑救。

庭审过程中,陈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但就作案动机提出特殊辩解。其声称纵火行为源于"童年习惯",自幼观看麦秆燃烧产生特殊兴趣,成年后见到干草堆便难以抑制点火冲动。陈某还辩称,选择深夜作案是认为此时人员稀少,不会造成实际损失,甚至表示"若发现火势失控会主动报警"。然而,监控录像显示,陈某在部分案件中曾长时间驻足观察火势蔓延,并未采取任何阻止措施。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域多次实施纵火行为,已对公共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尽管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家属代为赔偿部分损失,但考虑到消防部门多次出动处置火情,社会危害性并未因未造成严重后果而减轻。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深夜作案主观恶性较小"的辩护意见,法院明确指出,公共安全不因作案时间而改变,该意见不予采纳。同时,对于辩护方提出的适用缓刑请求,法院认为与案件危害程度不符,依法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放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决同时强调,任何以寻求刺激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此案警示公众,公共安全不容儿戏,任何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