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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严打非法燃气经营:查获百余气瓶,罚没超五万元保安全

   时间:2025-10-20 03:11:56 来源:快讯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重要成果,对一起非法经营燃气案件作出严厉处罚,罚款金额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630元。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嘉惠路某经营场所展开突击检查,发现一家桶装水店铺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瓶共计105个,其中包含淘汰报废气瓶,现场还查获燃气销售收据等证据。执法人员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开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对涉案气瓶及相关资料进行暂扣,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经调查核实,该店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销售活动,违法所得共计3630元。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于10月14日作出处罚决定:对涉事店铺处以5万元罚款,并全额没收违法所得,罚没总额达53630元。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从事燃气经营需具备多项条件,包括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拥有合格气源和设施、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及安全管理制度等。同时,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将面临5万元至50万元罚款,违法所得将被没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气安全直接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非法经营燃气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存在泄漏、爆炸等严重风险。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表示,将持续加强燃气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相关部门提醒市民,购买燃气时务必选择正规气站,切勿贪图便宜或方便选择无证经营点。同时,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燃气安全监督,如发现非法经营、储存或充装燃气等行为,可前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行政服务中心八楼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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