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顺利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两项重要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此次会议,董事长沈和付先生亲自主持,确保会议程序合规、表决有效。
根据会议公告,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4时50分在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会议室举行,同时开通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覆盖全天,从上午9时15分至下午15时,确保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70人,代表股份数2,450,001,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441%。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1,700,614,207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7人,代表股份数749,387,496股。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聘请的律师现场见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的首项议案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预案,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4,363,777,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49,102,231.28元(含税)。预案明确,若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申请上市基金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议案》,同样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会议特别披露,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对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已单独统计,确保信息披露完整。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发友、王志强律师对会议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及时发布公告,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此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进一步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后续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