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近日宣布,正式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进行全面修订,并更名为《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优化期货行业的分类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资源分配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修订内容,新规在扣分机制方面进行了细化与完善。明确要求以生效的监管措施作为扣分依据,避免重复扣分现象,同时合理设置扣分梯度,强化多种监管手段的协同效应,提升监管惩戒的精准度。
加分体系方面,新规着重强化了对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考核。将市场竞争力指标拆分为三大类共9项细分指标,涵盖业务开展、盈利水平及资本实力等多个维度,形成对期货公司综合能力的全面评价框架。
为适应行业发展现状,此次修订还对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加权调整后日均机构客户权益总额”“成本管理能力”“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使评价体系更加聚焦核心监管目标。
在专项评价方面,新规将原有内容整合为三项重点:服务国家战略、党建与文化建设、信息技术建设。通过优化评价维度,引导期货公司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并强化科技赋能能力。
据了解,此次修订前,证监会已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广泛吸纳市场建议,对收集到的反馈逐条研究并充分吸收合理意见,最终形成修订后的正式版本。后续,监管部门将稳步推进新规的落地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