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准了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驰担任董事及董事长的任职资格申请。
鞍山银行在提交的《关于李驰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中,详细阐述了李驰的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经过严格审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为李驰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要求,并正式下发批复文件。
批复中明确要求,鞍山银行需确保李驰在获得任职资格后的三个月内到任,并及时报告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任,该批复将自动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鞍山银行还被要求督促李驰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风险合规意识,深入了解岗位职责,以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董事长职责。
此次任职资格的获批,标志着鞍山银行在新的发展阶段将迎来新的领导力量。鞍山银行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确保李驰顺利到任,并全力支持其开展工作,共同推动鞍山银行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