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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孤老300万房产争夺战:干女儿侄子对簿公堂,遗产最终归谁?

   时间:2025-05-22 15:11:40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徐汇区的一套价值约300万的房产引发了遗产继承纠纷。这套房子的原主人是许老太太,她在2015年去世,留下了一套无人继承的房产。许老太太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均先于她离世,居委会因此认定她为孤老。

许老太太去世后,这套房产一直由其老伴的侄子徐先生居住。然而,最近沈女士声称自己是许老太太的干女儿,在老人生前对她进行了赡养,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分得部分遗产。这一主张引发了徐先生的不满,他坚称自己才是为婶婶养老送终的人。

然而,当双方准备对簿公堂时,法院却遇到了一个难题:他们都不是许老太太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应由民政局或村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因此,法院指定了徐汇民政局为许老太太的遗产管理人,以便进一步审理此案。

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意外的线索浮出水面。邻居告诉法官,许老太太其实有一个失散多年的亲弟弟。早年,许老太太的父母带着儿子去了香港,而许老太太则留在上海。如果这位弟弟仍然健在,那么他将是许老太太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的遗产管理人。然而,一旦撤销民政部门的遗产管理人身份,又无法找到这位弟弟的话,继承案将陷入僵局。

为了避免空判和方便后续执行,徐汇法院决定不撤销民政部门的遗产管理人身份,依然由民政部门担任此职。接下来,法院开始审理原被告在许老太太生前所尽的帮扶义务。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沈女士虽然声称是许老太太的干女儿,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她曾扶养过许老太太,因此不能支持她继承遗产的主张。而徐先生则有多位证人证明他多年来一直在照顾许老太太,为她养老送终。因此,法院判决由被告徐先生继承许老太太的房子,并支付30万的折价款给许老太太的弟弟。

由于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执行变得相对简单。案件将采用公证提存的方式,让胜诉的徐先生将30万元折价款打入指定账户,等待许老太太的弟弟或其继承人前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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