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集团”)正在转让其标志性“娃哈哈”商标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据界面新闻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得知,该商标的转让申请已于2025年1月21日提交,目前处于“申请收文”环节之后。
面对公众的广泛关注,娃哈哈集团于2月12日正式发布声明,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详细解释。声明指出,此次转让涉及的是“娃哈哈”系列共计387件商标,这些商标正从娃哈哈集团转让至其旗下的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
据娃哈哈集团介绍,“娃哈哈”系列商标最初登记在集团公司名下。在食品公司成立之初,集团公司就以这些商标作为出资注入食品公司,该出资经过评估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商标也作为无形资产列入出资项下。同时,部分商标还通过资产转让方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因此,食品公司实际上已经获得了“娃哈哈”系列商标的所有权,而集团公司也因此获得了食品公司39%的股权。双方已按规定向主管机关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
然而,由于集团公司与外资公司之间的历史纠纷,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工作一直未能完成,但这并非因为存在法律或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转让事由。在商标登记在集团公司名下期间,食品公司作为实际权利人长期使用这些商标,并持续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
娃哈哈集团表示,为了进一步提升合规化经营水平,近期通过对历史沿革的梳理,并基于食品公司章程的规定,集团公司决定依法向食品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完成“娃哈哈”系列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工作。
娃哈哈集团强调,本次商标转让事件正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未对公司的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集团始终秉持实事求是、勇于担当的态度,以诚信为本,致力于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娃哈哈集团对公众的理解与支持表示感谢,并希望此次声明能够消除大家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