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正式宣告成立,并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投入运作。这一消息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成立新闻发布会”上得到公布。发布会上,法庭成立的背景、意义、功能定位以及案件管辖范围等详细信息被详细介绍,同时发布了中英文版的《上海国际商事法庭规程(试行)》和《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
据发布会介绍,上海国际商事法庭的功能定位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首要任务是依法集中管辖涉外商事案件,确保审判职责的履行。其次,法庭将在改革创新方面发力,探索和完善适应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国际商事审判机制。最后,法庭将致力于提升解纷效能,构建更加专业高效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体系。
为保障法庭的高质量运行,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将实施一系列有力措施。在人才配备方面,法庭将打造涉外审判人才高地,建立高层次涉外审判人才培养体系。在科技支撑方面,法庭将依托上海数字法院的建设成果,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构建智能化审判管理系统。在制度保障层面,法庭将制定涵盖立案、审理、送达、调解等全流程的涉外审判规程。
《上海国际商事法庭规程(试行)》共计13章50条,从法庭的定位和一般条款出发,系统涵盖了管辖、诉讼参加人、案件审理、境外证据审查等一系列关键流程和配套机制。规程中明确提出了“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目标,并围绕“专业化、国际化、数字化”的理念,聚焦建设八项机制,包括诉讼流程简化机制、数字深度赋能机制、管辖吸引力提升机制等,全力打造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适应的国际商事司法机制。
在机制创新方面,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将以专业化为基础,建设具有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和专业审判人员特征的国际商事专业化审判机制。同时,法庭将秉持国际化发展理念,推动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审判机制和裁判标准。法庭还将坚持数字化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国际商事审判。
为了进一步拓展涉外协议管辖范围,规范涉外商事纠纷协议管辖条款的拟定,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在成立之日同步发布了中英文版的《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这一示范条款为中外当事人约定管辖、选择法律适用及高效解决涉外商事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参考。示范条款包含基本管辖条款、可选择性条款及示范条款说明,通过明确的排他性管辖条款,可以避免因管辖、法律适用、送达方式等不确定性引发的争议,提升争议解决的可预期性,并有利于避免国际平行诉讼,促进裁判的域外承认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