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财股份发布公告称,已于12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有媒体报道称,湘财股份子公司湘财证券在代销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时,涉嫌为相关融资方在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提供借新还旧、资金空转的帮助,并在相关合同诈骗案件中存在过错。
对此,湘财股份在公告中称,针对媒体报道的相关事项,已进行了自查并向相关方进行了核实。经核实,该公司及子公司湘财证券在代销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产品时,并未发现存在与相关方签署阴阳合同、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协助等违规情况。
同时,湘财股份还表示,关于云南信托相关案件,前期已依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信息披露也不存在需要补充或更正的情形。
湘财股份还发布了澄清公告,表示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与本次信托产品有关的罗静案刑事判决书,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罗静等人的合同诈骗,也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与广东中诚和罗静有串通合谋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