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碧桂园及其高层管理人员因未能及时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而遭受上交所的通报批评。
据碧桂园发布的公告,公司及其执行董事兼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兼总裁莫斌、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伍碧君,因未遵循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按时披露年报,已被上交所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这一决定不仅对公司本身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也将此次违规行为记录在了相关人员的诚信档案中。
碧桂园的附属公司碧桂园地产集团及杨惠妍也因未能按时提交并披露碧桂园地产2023年年度报告,而收到了上交所及深交所的通报批评。此次碧桂园地产集团的违规行为同样被记录在了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中。
碧桂园及其附属公司此次未能按时披露年报的行为,引发了监管机构的关注与处罚,彰显了资本市场对信息披露及时性的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