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碧桂园及其高管因未能及时公布2023年年度报告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据公告,碧桂园及其执行董事兼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兼总裁莫斌、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伍碧君均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
碧桂园方面表示,公司及相关高管近期接到上交所通知,指出碧桂园未能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报告。因此,上交所对公司及杨惠妍、莫斌、伍碧君等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录入诚信档案。
碧桂园附属公司碧桂园地产集团及杨惠妍也收到了上交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由于碧桂园地产集团未能按时提交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债券上市规则,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别对碧桂园地产集团及杨惠妍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以及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的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