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近日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这一组合政策由海南省住建厅联合发改委、资规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发布,其深度和广度都引起了广泛关注。
政策的核心在于指导市县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推动增量政策出台,稳定市场预期和提振信心。具体措施包括优化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海口、三亚、儋州的新建住宅建筑高度一般不超过80米,其他市县不超过18层。政策还鼓励企业建设高品质“好房子”,调整阳台和架空层计入建筑面积的规则,优化居民居住环境。
在金融支持方面,政策取消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和二套住房区分,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对于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多孩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时,银行机构可根据偿付能力和信用状况灵活确定首付和利率。
为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政策允许新供地的住宅小区项目适当配建小于100平方米的户型,但原则上不得低于80平方米,且不超过总面积的15%。同时,各市县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政策,实现优房优价。
在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政策也进行了合理调整,对合法依规经营的开发企业,可申请以银行保函等方式替代一定额度的预售资金监管,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政策还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交、税收政策的调整、以及城市更新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方面,为市场提供了更加灵活和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