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我爷爷买了54样东西”“默认付款方式不知不觉就变了”……针对网络购物“先用后付”带来的乱象,近期上海、山西等多地消保委发布提示。
随着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先用后付”无需密码、不用刷脸就能直接下单,成为很多平台和商家青睐的新兴支付方式。然而,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新意”并不多,体验也不友好。一是容易“先甜后苦”,一些消费者在无形之中增加了额外消费,超支部分最终还是需要自己买单;二是使用“先易后难”,很多平台的入口藏得非常深,以至于消费者想要关闭功能根本就找不到。现实中“先用后付”引发的过度消费、逾期还款等问题日益凸显,引发不少投诉。
商业平台没有履行好提醒和告知义务,是一个老问题。有人指出,这种支付方式其实也是一种消费信贷模式,“先用后付”还会涉及逾期还款、费用计算、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条款,消费者一时没有留意,很容易误操作。如果是老年人、未成年人使用手机,出现类似情况的概率也就更高。这往小了说,是“一顿操作猛如虎”却给消费者添了堵;往大了说,也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大多数人需要的是明明白白的消费。从“先用后付”“先享后付”,到“自动续费”“免密支付”,网络购物支付方式看似不断翻新,但部分消费者并不买账。究其原因,类似低价策略、0元购策略看似很有吸引力,很多时候却是以牺牲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代价,最终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甚至可能还面临信息泄露、信用透支的风险。这些原意是为了促进消费、便利消费的举措,反而成了“绊脚石”;“吃一堑长一智”的消费者,也会在选择商品和服务时更加谨慎。商业平台为了一时之利,透支消费者信任,最终只会砸了自己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