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一化工公司因员工上班睡觉而引发的劳动纠纷案近日尘埃落定。该案涉及一名有着20年工龄的老员工张某,他因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被公司辞退,随后将公司告上法庭。
据法院公布的信息,张某系该公司某部门经理,事发前因个人原因熬夜至深夜,导致第二天上班时疲惫不堪,在工位上趴伏及躺仰休息了一个小时。此行为被公司人力资源部记录在《面谈表》中,张某对此进行了签字确认。
随后,公司工会出具了《关于解除张某劳动合同通知的审批函》,同意以张某上班期间睡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公司在与工会协商后,向张某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正式宣告双方劳动关系的终止。
然而,张某对公司的决定表示不满,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张某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全面审查。
法院认为,虽然张某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但考虑到其管理岗位的特性以及此次睡岗行为的实际影响,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同时,张某在公司工作了20年,期间多次获得评优评先并晋升加薪,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显然缺乏合理性。
法院还指出,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因此,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违法,并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