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公告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判决书,涉及知名艺人王一博与网友常某某。据悉,该案件源于去年3月的一起网络传闻,当时网友“晗晗qvq”自称怀有王一博的孩子,此事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烈讨论。
随着事态发展,王一博及其所属公司乐华娱乐委托律师对账号博主常某某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常某某向王一博公开致歉,并支付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在内的赔偿金共计2.5万元。然而,今年5月常某某未主动履行赔偿及道歉义务,因此被法院强制执行相关判决,并随后被限制高消费。
据ITBEAR了解,9月3日,由于常某某仍未履行法院判决中的致歉义务,王一博方面不得不申请进一步强制执行。此举再次将这一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推向公众视野,引发了关于网络言论责任与个人隐私权保护的广泛讨论。
该案件不仅为公众人物维权树立了典范,也警示了广大网友在网络空间中应谨慎言行,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它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在保护个人名誉权和隐私权方面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