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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诉网易终审败诉!公众人物需对网络话题“忍气吞声”?

   时间:2024-08-29 19:02:09 来源:ITBEAR作者:沈如风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周杰伦与网易《天下3》不正当竞争案二审尘埃落定。

近日,有关周杰伦及其公司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与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的诉讼案,二审判决结果出炉。据封面新闻8月29日报道,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杰威尔方败诉,驳回其提出的205万元赔偿等所有诉讼请求。

据ITBEAR了解,此案的起源可追溯至2022年,当时周杰伦发布了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次年4月,杰威尔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网易告上法庭。起因是网易在推广其游戏《天下3》时,使用了周杰伦新专辑的元素制作游戏道具,并在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内举办转发抽奖送周杰伦新数字专辑及演唱会门票的活动。

杰威尔方主张,网易的上述行为属于不正当借助周杰伦的超高人气和新专辑的热度,为游戏引流,从而实现获利,构成不正当竞争。他们要求网易方公开刊登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5万元。

然而,二审法院认为,周杰伦和杰威尔公司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网易通过上述行为获取了竞争利益,或者攫取了周杰伦通过发行专辑、举办演唱会产生的经济利益。同时,法院也指出,从相关消费者在微博等平台的留言来看,其并未因为网易提供的商品、服务与周杰伦之间产生对应的关联关系或者导致混淆。

法院进一步认定,《天下3》微博自费转发抽奖等回馈玩家行为无盈利性质,未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难以让公众产生周杰伦与游戏存在代言、授权等联想。因此,《天下3》被控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此次判决结果,北京市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常巍律师表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明星,其成为公众话题是十分常见以及无法避免的。因此,他们应当承担一定限度的容忍义务。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在正常的商业活动中使用或者附带明星话题。

贾常巍还认为,在涉及明星相关权利的案件中,司法应当尊重产业规律和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一方面,法院应支持权利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应防止相关诉讼滥化为“商业维权”,耗费司法资源。

回顾此案历程,2023年7月11日,杰威尔曾发布公告称将针对《天下3》私自赠送周杰伦新专辑及演唱会门票采取法律措施。该公告发布后,《天下3》第一时间删除相关活动,并发布澄清公告,表明该抽奖活动仅为回馈老用户。

此案于2023年4月17日在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法院当时宣布择期宣判。2024年3月19日,“周杰伦一审败诉网易”相关信息引爆热搜,登上热搜榜第一。

最终,法院围绕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案件焦点逐一分析、研判,认定《天下3》所有被控行为均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了杰威尔205万元索赔等全部诉讼请求。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封面新闻、红星新闻、澎湃新闻、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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